在《民法典》中,增设了两种新的遗嘱形式:打印、录像。也就是说,如果父母不会写字,也可以完成遗嘱的订立。这样就比之前的手写遗嘱要方便得多。另外,为了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、可靠性,在使用打印、录像的方式订立遗嘱时,还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,并且,立遗嘱人和见证人都要留下自己的签名,以及需要标明立遗嘱的日期。需要注意的是,不是谁都可以当遗嘱的见证人,比如,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,还有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都不行。
可以代位继承。比如,小张从小是孤儿,小叔也没有妻儿,小张就跟小叔相依为命,为小叔养老送终后,小张是可以继承小叔的房产,因为根据民法典907条之规定,将被继承人的侄、甥也纳入了代位继承人范围。
众所周知,人们现在立遗嘱要比以前方便很多。不过天有不测风云,有的时候老人因特殊情况,还没有立下遗嘱就仙逝了,导致其遗产不知该如何处理,使得子女们在房产、财产的分配方面引起了争端。不过如今,子女们也不用再争了。因为在新规下,如果老人没有立下遗嘱,那其房产、财产等,就由子女们平均分配,不会让任何一个人“吃亏”。
总的来看,这些年虽然会发生子女因房产、财产分配不均而造成纠纷的情况,但随着《民法典》的实施,相信这种状况会有所改善,为促进家庭和睦做出了贡献。当然分房子这件事主要还是看老人们自己的意愿,如果子女孝顺,老人自然会把房子分给你。但如果你既不孝顺,又想着争房产,那就不要怪老人们“偏心”了。